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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信诺安逸无忧两全保险怎么样?

2014-11-27 10:02:2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本合同下所附的所有附加合同一并中止。

  第五章 保险期间、合同效力恢复、解除合同、合同效力终止

  13.保险期间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我方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见31.19)在保险单中载明。本合同自该生效日期的24时(北京时间)开始生效。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载明于保险单上,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时起算,保险期间届满,本合同终止。

  14.本合同效力恢复本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投保人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并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或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经我方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欠交的保险费及其利息之日24时起,本合同恢复效力。若申请恢复本合同效力,需一并申请恢复本合同下所附的所有附加合同的效力。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2年投保人和我方未达成协议的,我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时,我方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效力中止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15.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本合同自生效之日24时起20天内称为犹豫期,如果投保人在犹豫期内要求���除本合同,本合同自我方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且审核通过之日起终止效力。我方将向投保人退还已交付的保险费。

  如投保人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合同,则自我方收到解除合同申请时起,本合同终止。我方将从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且审核通过之日起30天内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在退保申请审核通过之日的现金价值扣除未还款项后的余额。

  投保人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如果投保人解除本合同,则本合同下所附的所有附加合同一并解除。

  16.合同效力终止本合同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时终止:

  一、投保人或我方按本合同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二、被保险人身故;

  三、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

  四、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两年双方未达成复效协议;

  五、本合同之附加合同《招商信诺附加安逸无忧癌症疾病保险》的效力终止;

  六、本合同因法律规定或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而终止。

  第六章 索赔

  17.保险事故通知您方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10天内通知我方。如果您方或者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方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方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本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对于因迟延通知所增加的任何调查费用由受益人承担,但因不可抗力(见31.20)导致的迟延除外。

  18.调查权您方同意凡被保险人曾接受过治疗或住院(见31.21)或知悉被保险人健康情况的任何医生(见31.22)、医院(见31.23)(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释义”中所定义的医生、医院)或诊所,以及所有了解被保险人有关情况及其相关资料的个人及机构,均可以将被保险人的健康情况、病状,以及任何住院、治疗、疾病或不适、病历的详细资料提供给我方或我方授权的机构和个人。

  我方若认为必要,可要求对被保险人进行体检,您方应当同意,费用由我方支付。在我方认为必要和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我方有权要求验尸,费用由我方支付。

  19.诉讼时效受益人向我方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5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20.保险金申请在申领身故保险金时,申请人应填写《索赔申请表》,并向我方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原件:

  一、申领身故保险金,申请人需提供:

  (1)保险合同;

  (2)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及身份证明;

  (3)受益人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及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

  (4)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或法院 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5)申请人能够提供的与其它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 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申领满期保险金,申请人需提供:

  (1)保险合同;

  (2)满期保险金受益人身份证明;

  (3)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

  三、申领保险金时其他注意事项

  委托他人申领保险金时,受托人必须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继承人必须提供可证明其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受益人或继承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由其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