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附加吉祥少儿年年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2014-10-29 11:09:3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病为中国保险 行业协会颁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 定的疾病,且疾病名称和疾病定义与“规范”一致,第 13 至17 种重大疾病为“规 范”规定范围之外的疾病。
9.1 恶性肿瘤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
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 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 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 原位癌;
(2) 相当于 Binet 分期方案 A 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 相当于 Ann Arbor 分期方案 I 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 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 TNM 分期为 T1N0M0 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6)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9.2 重大器官移植术 重大器官移植术,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已经实施了肾脏、肝脏、心脏或肺脏 或造血干细胞移 的异体移植手术。
植术 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指因造血功能损害或造血系统恶性肿瘤,已经实施了造血干 细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细胞、外周血造血干细胞和脐血造血干细胞)的异体移植 手术。
9.3 终末期肾病(或 指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达到尿毒症期,经诊断后已经进行了至少 90 天 称慢性肾功能衰 的规律性透析治疗或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
竭尿毒症期)
9.4 急性或亚急性重 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脏组织弥漫性坏死,导致急性肝功能衰竭,且经血清学
症肝炎 或病毒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1) 重度黄疸或黄疸迅速加重; (2) 肝性脑病;
(3) B 超或其它影像学检查显示肝脏体积急速萎缩;
(4) 肝功能指标进行性恶化。
9.5 良性脑肿瘤 指脑的良性肿瘤,已经引起颅内压增高,临床表现为视神经乳头水肿、精神症状、
癫痫及运动感觉障碍等,并危及生命。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 (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至少一 项条件:(1) 实际实施了开颅进行的脑肿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术;
(2) 实际实施了对脑肿瘤进行的放射治疗。
脑垂体瘤、脑囊肿、脑血管性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9.6 双耳失聪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耳听力永久不可逆(见 10.18)性丧失,在 500 赫兹、
1000 赫兹和 2000 赫兹语音频率下,平均听阈大于 90 分贝,且经纯音听力测试、 声导抗检测或听觉诱发电位检测等证实。
9.7 双目失明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眼视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双眼中较好眼须满足下列
至少一项条件:(1) 眼球缺失或摘除;
(2) 矫正视力低于 0.02(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它视力表应进行 换算);
(3) 视野半径小于 5 度。
9.8 瘫痪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肢或两肢以上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肢体机能永久
完全丧失,指疾病确诊 180 天后或意外伤害发生 180 天后,每肢三大关节中的两 大关节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
9.9 严重脑损伤 指因头部遭受机械性外力,引起脑重要部位损伤,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
碍。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 等影像学检查证实。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脑损伤 180 天后,仍遗留 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 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见 10.19);
(2) 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见 10.20);
(3) 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见 10.21) 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9.10 严重Ⅲ度烧伤 指烧伤程度为Ⅲ度,且Ⅲ度烧伤的面积达到全身体表面积的 20%或 20%以上。 体表面积根据《中国新九分法》计算。
9.11 重型再生障碍性 指因骨髓造血功能慢性持续性衰竭导致的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
贫血 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1) 骨髓穿刺检查或骨髓活检结果支持诊断;
(2) 外周血象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①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0.5×109/L ;
② 网织红细胞<1%;
③ 血小板绝对值≤20×109/L。
9.12 主动脉手术 指为治疗主动脉疾病,实际实施了开胸或开腹进行的切除、置换、修补病损主动
脉血管的手术。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