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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寿险学生平安定期寿险(A款)

2014-10-29 10:57:5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们收到变更受益

  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

  5.2 保险事故 通知

  5.3 保险金申 请

  身故保险 金申请

  5.4 保险金的 给付

  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 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您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我们。 若您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 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 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 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在申请身故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或其他保险凭证;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 人的死亡证明;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 料。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及时作出核定;情 形复杂的,在 30日内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日内,履行给付 保险金义务。 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 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 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 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终确定 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5.5 诉讼时效 受益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5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 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6 您需要关注的其他事项

  6.1 本公司合 同解除权 的限制

  本条款 3.1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规定的合同解除权在以下情形下不得行使,发生 保险事故的,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1)本公司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

  (2)自本公司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 30 日的。

  6.2 投保范围 投保人: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均可作为投保 人向我们投保本保险。 被保险人: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和生活、在学校或者幼儿园注册的大、中、小 学学生和幼儿,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6.3 地址变更 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您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请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我 们。若您未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我们按本合同载明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

  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送达给您。

  6.4 失踪处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失踪且经人民法院宣告被保险人死亡后,我们依法 院判决宣告死亡之日确定被保险人死亡日期,并按本条款 2.4保险责任的有关规 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生还,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该知道被保险人 生还后 30日内将领取的身故保险金退还给我们。

  6.5 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中国境内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中国法律。

  7 您需要了解的重要术语

  7.1 意外伤害 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7.2 连续投保 您可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再次投保本保险,经我们同意后订立新的保险合同。 若您再次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