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华瑞丰年两全保险(分红型)A款
2014-09-24 11:12:1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报 告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经我们审核同意,双方达成复效协议,自您补交未 还款项及利息的次日零时起,合同效力恢复。
本合同复效后,本合同中止当时累积生息的红利余额重新开始计息。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 2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本合同效力终止。
_ 如何解除保险合同
8.1 合同解除 您在犹豫期后,可以书面通知要求解除本合同,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证明和材
料:
(1) 保险合同;
(2) 解除合同申请书;
(3) 您的身份证明。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本合同终止。我们在收到上述证明和材料
之日起30天内退还本合同的现��价值。
`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9.1 未还款项 我们在给付各项保险金、保单红利、退还现金价值或退还保险费时,如果您有
保单贷款,我们会在扣除保单贷款及应付利息后给付。
9.2 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我们会向您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
我们会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您或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 知。
如果您或被保险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
同;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 退还保险费。
您或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
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未告知的事项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 严重影响的,我们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 任,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9.3 年龄 计算及错 误
处理
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见 10.15)计算。
您在申请投保时,应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在投保单上填明,若发生错误按下 列规定办理:
(1)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投保
年龄限制的,我们可以解除本合同,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自本合 同生效日起超过 2 年的除外;
(2)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您实交保险费少于应交保险费的,
我们有权更正并要求您补交保险费和利息(按本条��约定利率计算); 若补交保险费和利息前已发生保险事故,我们按照实交保险费与应交保 险费的比例给付保险金;
(3)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您实交保险费多于应交保险费的,
我们会将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给您;
(4)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导致红利分配不足,我们将不予补偿;
若因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导致红利分配超额,我们有权索回超额 红利。
9.4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您与我们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内容。变更本合同
内容的,应当由我们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或由您与我 们订立书面的变更协议。
9.5 地址变更 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您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请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我们。若您未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我们将按本合同载明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 址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送达给您。
9.6 争议处理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在合同约定时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 民法院起诉。
a 释义
10.1 全残 指下列情形之一:
(1)双目永久完全失明的(注 1);
(2)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3)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4)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的;
(5)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6)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 2);
(7)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 3);
(8)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 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的(注 4)。
(注 1):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别明暗、或仅能辨别眼前手动 者,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国际标准视力表 0.02,或视野半径小于 5 度, 并由保险公司指定有资格的眼科医师出具医疗诊断证明。
(注 2):关节机能的丧失: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关节不能随意识 活动。
(注 3):咀嚼、吞咽机能的丧失:指由于牙齿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