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华美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2014-09-23 09:27:5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时还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具有最终法律效力的宣告死亡证明 文件。
二、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我们将以人民法院出 具的具有最终法律效力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所确定的死亡日期为被保险人
身故日。 三、若被保险人在人民法院宣告死亡之后重新出现或确知其没有死亡,保险金申
请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消息之日起 30日内将已领取的身故 保险金一次性返还给我们。
3.5 保险金的给付 一、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合同约定的资料后,将在 5日内作出核 定;情形复杂的,在 30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 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二、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 到的损失。
三、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 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四、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请书及本合同约定的资料之日起 60日内,对给付 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 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再给付相应的差额。
3.6 诉讼时效 申请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5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 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 保单红利
4.1 保单红利的确定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
状况,按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分配方案。 二、若我们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于每个保单周年日派发红利。保单红利是
不确定和非保证的。我们会向您寄送每个保单年度的分红报告,告知您分红 的具体情况。
4.2 保单红利的领取 一、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
(一)现金领取。
(二)累积生息:红利按我们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 并于红利领取方式变更为现金领取后或本合同终止时一并给付。
二、若您在投保时未选定红利领取方式,我们将按累积生息方式进行红利给付。 您每年可申请变更红利领取方式一次,您的申请经我们审核同意并在保险合 同上批注后方可生效。红利领取方式的变更不影响按原领取方式已分配的红 利。
三、除另有约定外,若本合同终止时存在红利及利息,我们将向您一次性退还相
关红利及利息。
\ 保险费的交纳
5.1 保险费的交纳 一、本合同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二、分期交付保险费的,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当在每个保险费约定支付 日之前交纳当期保险费。
5.2 宽限期 一、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若您到 期未支付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 60日为宽限期。宽限
] 现金价值权益
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 您欠交的保险费。
二、若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支付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 中止。
6.1 本合同现金价值 本合同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会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单年度之内的现金价值您
可以向我们查询。
6.2 保单质押借款 一、 本合同已交足 2年以上保险费且有效期间满 2年的,经书面申请且我们审 核同意后,您可向我们办理保单质押借款。借款金额以借款时本合同现金 价值净额的 80%为最高限额,每次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180天。
二、 借款及利息应在借款到期时一并归还。若您到期未能足额偿还借款及利息, 则所欠的借款及利息将作为新的借款按我们最近一次宣布的利率计息。
三、 借款本息达到本合同现金价值时,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现金价值将全部用 于偿还借款本息。
四、您申请保单质押借款须填写申请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并凭保险合同原件、 您���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6.3 保险费自动垫交 一、您在投保时选择保险费自动垫交方式的,若分期交付的保险费超过宽限期仍 未交付,且此时保险合同现金价值净额足以垫交当期保险费,我们将以本合 同现金价值净额自动垫交应交付的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若保险合同现 金价值净额不足以垫交当期保险费,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中止。 二、在保险费自动垫交期间,若发生合同解除、保险金或红利给付,我们将在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