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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方正人寿丰盈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

2014-09-19 09:33:4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性以书面形式向您告知需要补充的有关材料。

  第十二条 保险金的给付

  我们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将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定, 情形复杂的,我们将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是对于下列情形,我们将在六十日内作出核定:

  (1) 须由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 (2) 涉及调查与核实您或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

  (3) 保险事故发生在投保所在地地级人民政府行政区划以外的地区的。

  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确认给付保险金数额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

  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申请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将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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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在六十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我 们按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以支付,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如果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生还,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应于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三十日内退还 我们已支付的身故保险金。

  第十三条 保险金的申请时效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我们申请保险金的权利,应当在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 起五年内行使,超过五年不行使此权利的,则丧失此权利。

  第四部分 红利

  第十四条 红利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有权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的盈利分配。在符合保险监督管理机 关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由我们根据上一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状况决定该年度的红利金额, 并分配给您。

  我们在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分发红利。分发红利当时,本合同必须有效,并且没有任何未偿 还欠款释义 21,方可享有红利。红利分配金额具有不确定性,我们将在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向您 寄发有关红利状况的书面说明。

  本合同的红利分配包括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

  一、年度红利 年度红利的分配方式为增额红利方式,增额红利方式指的是增加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增 额部分也参加以后各年度的红利计算。

  在本合同有效保险期间内,我们将于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根据所确定的红利分配方案增加本 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将于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的次日零时起生效。

  二、终了红利 终了红利在以下两种情况下以现金方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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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满期生存红利 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期满日仍然生存,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满期核 算,如果确定有满期生存红利分配,将以现金方式给付。

  2. 体恤金红利 被保险人身故后,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如果确定有体恤金红 利分配,将以现金方式给付。

  第五部分 如何交纳保险费

  第十五条 保险费的交纳

  本合同的交费方式为分期支付保险费。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请按保险单或保险合同批注上 所约定的交费方式和日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第十六条 宽限期

  如果您选择分期支付保险费,首期后的分期保险费应该按照保险单或批注上所约定的交费方 式和日期交付。如果您没有按时交付保险费,自到期日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 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仍承担保险责任,但将从所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您欠交的保险费。

  第六部分 现金价值权益

  第十七条 现金价值

  我们会在保险单或批注上载明本合同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现金价值可能因为其他条款的 约定发生变更。如果您需要了解保单年度内的现金价值,可向我们查询。

  第十八条 减额交清

  释义 22

  在本合同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您可以将当时本合同所具有的现金价值净额 作为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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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交清的全部保险费,向我们申请投保减额交清保险。在变更为减额交清保险后,您不必再 交纳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其保险责任与变更前相同,基本保险金额相应减少,减额交 清时本合同所具有的现金价值净额将被视为所有已交保险费。

  本合同减额交清后的基本保险金额及用于减额交清的现金价值净额需分别满足当时我们对该

  产品规定的基本保险金额及保险费的限制。

  减额交清后,本合同将继续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的盈利分配。

  第十九条 保单贷款

在本合同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您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我们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