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富网-保险频道

保险首页
保险知识 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

光大永明附加无忧女性疾病保险

2014-09-15 11:04:4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指保险单生效一年后的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期的对应日。

  第二部分 我们提供的保障

  第五条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本条各项保险金给付次序以索赔权利人提出索赔申请的先后次序为准,且我们对本条所

  列保险责任的累计给付金额最多不超过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

  一、女性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 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一百八十天后,被保险人经定点医疗机构诊断初次患有本附

  加合同约定的女性特定重大疾病,并且确诊 30天后仍生存时,我们按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向

  被保险人给付女性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女性特定重大疾病是指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炎。

  二、女性特定癌症保险金 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一百八十天后,被保险人经定点医疗机构诊断初次患有本附

  加合同约定的女性特定癌症中的一项或多项,并且确诊 30天后仍生存时,我们按本附加合同

  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女性特定癌症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女性特定癌症是指发生于女性生殖器官和乳腺的恶性肿瘤,包括乳腺癌、子宫颈癌、子

  宫内膜癌、卵巢癌、输卵管癌、原发性阴道癌,但不包括原位癌及癌前病变。

  三、女性原位癌保险金 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一百八十天后,被保险人经定点医疗机构诊断初次患有本附

  加合同约定的女性原位癌中的一项或多项,并且确诊 30天后仍生存时,我们按本附加合同保

  险金额的 20%向被保险人给付女性原位癌保险金,此项保险责任终止。

  女性原位癌是指发生在乳房、子宫、子宫颈、卵巢、输卵管及阴道的原位癌。

  四、骨质疏松症所致骨折保险金 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一百八十天后,被保险人经定点医疗机构诊断因初次患有骨

  质疏松症所致骨折,并且确诊 30天后仍生存时,我们按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的 10%向被保险

  人给付骨质疏松症所致骨折保险金,此项保险责任终止。

  骨质疏松症所致骨折是指骨质疏松症所致股骨颈骨折或椎骨骨折。

  五、女性特定手术保险金 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一百八十天后,被保险人经定点医疗机构诊断需要进行本附

  加合同约定的女性特定手术进行治疗时,我们按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的 10%向被保险人给付

  女性特定手术保险金,但每种特定手术的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本款所列保险责任的累计给付金额最多不超过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的 20%。

  女性特定手术是指全乳房切除手术或子宫切除手术。

  六、意外面部整形及皮肤移植手术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需要进行面部整形手术或皮肤移植手术时,我们按本附加合

  同保险金额的 20%向被保险人给付意外面部整形及皮肤移植手术保险金,此项保险责任终止。

  七、保险费返还

  1、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一百八十天内,若被保险人发生上述第一至五项保险责任 所描述的保险事故时,我们向您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复效情况下返还最后一次申请复效时 所交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

  2、若主合同发生其保险责任中“保险费返还”条款所描述的保险事故,并导致终止的, 本附加合同与主合同同时终止。对于没有发生保险金给付的,我们向您无息返还本附加合同 的已交保险费(复效情况下返还最后一次申请复效时所交保险费)。

  第六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 的责任:

  1、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拒捕、斗殴、自杀、自伤身体及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3、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4、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遗传性疾病2,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3。 因上述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事故的,本附加合同终止。除法

  律及本附加合同另有规定外,我们将于收到下列证明材料后三十日内向您退还本附加合同终止

  时的保险单现金价值净额。

  1、本附加合同;

  2、您的身份证明。

  第七条 保险金额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第八条 保险金额的变更

若您申请减少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