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附加珍爱女性定额给付医疗保险
2014-09-12 13:28:5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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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合同解除和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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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退保)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您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要求解除本附加合同。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时,您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
(1)解除合同申请书;
(2)保险合同;
(3)您的身份证明。
我们接到解除合同申请的次日零时起,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将于收齐前述证明文件和资料后三十日内退还本附加合同的未满期保险费。
您于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11.2 合同效力的终止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效力即行终止。如有未满期保险费,我们将向您退还,但法律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一)您或我们解除本附加合同的;
(二)您或我们解除主合同的;
(三)主合同已经终止的;
(四)主合同经变更为减额交清保险的;
(五)被保险人年龄达八十八岁的主合同生效对应日;
(六)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合同效力终止的其他情形。
12.其他您应注意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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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欠交保险费或未还款项的扣除
[1]、周岁:指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记载的出生日期为标准计算的年龄。
[2]、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3]、医院:指国务院卫生部门评审确定的属于二级(含)以上的医院。但不包括诊所、康复、疗养、护理、联合病房休养、戒酒、戒毒、养老等的医疗机构。
[4]、癌症:指组织细胞异常增生及有转移特性的恶性肿瘤或恶性白血球过多症,经病理检验确定组织被侵入或有组织学上可证明的恶性增生。但原位癌症不包括在内。
[5]、手术:指被保险人经医院医师诊断必须接受手术治疗且已施行手术的。但清创、换药、缝合、拆线以及置胃管术、留置导尿术等非手术方式进行的操作除外。
[6]、系统性红斑狼疮:指一种自体免疫性疾病,因体内有大量致病性自身抗体和免疫复合物,造成组织损伤。系统性红斑狼疮的诊断必须经医师确诊,并符合下列十三项条件中的四项以上条件:(1)蝶型红斑或盘状红斑;(2)光敏感性;(3)口鼻腔黏膜溃疡;(4)非畸形性关节炎或多关节痛;(5)胸膜炎或心包炎;(6)神经系统病变(癫痫或精神症状);(7)血象异常(白细胞小于4×109/L或血小板小于80×109/L或溶血性贫血);(8)抗dsDNA抗体阳性;(9)抗Sm抗体阳性;(10)抗核抗体阳性;(11)皮肤狼疮带试验(非病损部位)或肾活检阳性;(12)补体C3 降低;(13)狼疮肾炎致使肾功能减弱,血肌酐的清除率低于每分钟30ml。
[7]、类风湿性关节炎:指关节的病变,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条件:(1)指间关节、腕关节、肘关节、膝关节、髋关节、踝关节及椎间关节等七组关节中有三组以上关节发生变形性病变;(2)X光片显示关节有典型的类风湿性改变;(3)关节变形状态持续达六个月以上。
[8]、意外伤害事故: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伤害。不包括无明确外来意外伤害导致的后果,如过敏、原发性感染、猝死等。
[9]、整形手术:指下列其中一项外科手术:1、对颈以上的已毁容缺损的颜面部(不包括齿科)进行骨质、软组织和外形的修补或重建为目的的整形手术。2、皮肤Ⅲ度烧伤且面积至少达到全身皮肤总面积的百分之十,并因此而进行的皮肤移植手术。烧伤面积的计算必须以《中国新九分法》和《手掌法》的标准来评定。皮肤Ⅲ度烧伤深度的评定必须符合医学临床上普遍采用的《三度四分法》的标准。
10、斗殴:指两人或两人以上相互打斗的行为。
[11]、醉酒:指被保险人经检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八十毫克的情形。
[12]、管制药物: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兴奋剂。管制药物的范围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最新规定为准。
[13]、既往症:指在保险合同生效、复效前已发生的疾病。
[14]、毒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