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亚女性关爱疾病保险
2015-03-19 13:18:3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正而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保险金额。
第四章 保险责任
第十二条 保险责任
本公司在各承保项目项下给付的保险金累计总额以本合同规定的保险金额为限。
若任何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被医院确诊患有下述(1)、(2)或(3)所规定的疾病,本公司将依据保险单所载本合同项下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于被保险人。
但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被医院确诊患有下述(4)所规定的“女性原位癌”,本公司将依据保险单所载本合同项下的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二十给付保险金于被保险人。一经给付,本公司于“女性原位癌”承保项目项下的保险责任即终止。
承保项目及其定义:
(1) 女性恶性肿瘤
指源于女性器官的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i) 原位癌或病理诊断为癌前病变的或无浸润性的肿瘤,包括但不限于①乳腺原位癌,②子宫颈上皮非典型增生CIN-1、CIN-2及CIN-3级;
(ii) 非浸润性导管内乳腺癌。
(2) 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狼疮性肾炎
指多系统、多因子的自身免疫疾病,其特征是产生自身抗体对抗各种自身抗原。本合同所指的系统性红斑狼疮只限于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狼疮性肾炎,因此引起肾功能损害。本合同所指的狼疮性肾炎是指符合以下列明的世界卫生组织(WHO)对狼疮性肾炎所分类型中的第三型、第四型及第五型,同时需通过肾活体组织检查确诊。
世界卫生组织(WHO)对狼疮性肾炎的分类标准:
第一型 - 轻微病变型狼疮性肾小球肾炎
第二型 - 系膜增殖型狼疮性肾小球肾炎
第三型 - 局灶及节段性增殖型狼疮性肾小球肾炎
第四型 - 弥漫性增殖型狼疮性肾小球肾炎
第五型 - 广泛的肾小球基底膜增厚的膜型狼疮性肾小球肾炎
(3)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指因骨髓造血功能慢性持续性衰竭导致的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i) 骨髓穿刺检查或骨髓活检结果支持诊断;
(ii) 外周血象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①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0.5×10^9/L;
② 网织红细胞《1%;
③ 血小板绝对值≤20×10^9/L。
(4) 女性原位癌
指源于女性器官的恶性肿瘤细胞未穿透基底膜的原位无浸润的恶性肿瘤。其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任何组织涂片和穿刺活检结果均不能作为诊断依据。
第五章 责任免除
第十三条 责任免除
任何由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的被保险人患有本合同所列的疾病,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2)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3)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4)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5)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第六章 保险费
第十四条 保险费的缴付
本合同的保险费以保险单月度或保险单年度为单位计算。
若保险费以保险单年度为单位计算,投保人可选择由本公司同意的分期缴付的方式缴付保险费。第一期以后的保险费应在保险费到期日或之前由投保人根据本合同保险单上所载的缴费方式自行缴付。
若采取任何分期缴付保险费方式的情况下,发生索赔(包括在约定宽限期内发生索赔)时,本公司有权要求投保人先补缴该被保险人该保险年度未缴的保险费,然后再对该索赔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宽限期
仅当保险期间为一年时,若投保人依约定分期缴付保险费,则除首期保险费外,每次保险费到期日起的三十天为宽限期。
第十六条 续保保险费
续保保险费根据续保时本合同所承保的风险,按当时本公司核定的费率计算;若有调整,本公司将书面通知投保人。若本公司已明确拒绝续保,则本公司将无息退还已缴付的续保保险费。
第七章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第十七条 告知义务及合同的效力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于本公司询问的告知事项应据实说明。
(1)若因故意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直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本合同或提高保险费率的,无论当时保险事故是否发生,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