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安盟保险大棚作物险
2015-01-12 13:26:1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且未告知事项严重影响保险人承保决定的
n 保险标的所有权转移
在上述被保险人解除合同或保险人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保险人按日收取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
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如果被保险人因其它情况而解除合同,则保险人按下表退还保费:Multirisks Greenhouses 4 /8 Policy Wording V 2.0 – September .2007
未保月数 退费
大于 11 个月小于或等于 12 个月 9 个月
大于 10 个月小于或等于 11 个月 8 个月
大于 9 个月小于或等于 10 个月 8 个月
大于 8 个月小于或等于 9 个月 7 个月
大于 7 个月小于或等于 8 个月 7 个月
大于 6 个月小于或等于 7 个月 6 个月
大于 5 个月小于或等于 6 个月 5 个月
大于 4 个月小于或等于 5 个月 4 个月
小于或等于 4 个月 不含税全年保险费 X(未保天数÷365)
解除合同的方式
n 被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通过挂号信件(邮寄地址在保险单中有标明)或书面声明的方式通知保险
人解除合同,但需要有保险人代表的签收。
n 保险人可通过挂号信件通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解除合同。
1.5. 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如实告知义务 、被保险人的如实告知义务
1.5.1. 在投保的时候,保险人将根据投保人的有关申明确定投保人的保费以及承保条件。
若投保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将做以下处理:
l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
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l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
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l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
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1.5.2. 在保险期限内如果合同载明事项变化,被保险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下述变化时须在 3 日内书面
(通过挂号信或当面呈交)告知保险人:
a) 被保险人名字的变更;
b) 保险标的地址变动;
c) 保险标的所有权转移;
d) 保险标的被法院没收等;
e) 生产经营活动改变;
f) 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
若被保险人未能履行上述通知义务,保险人有权实行 1.5.1 规定的规则。
危险程度的加重
如果合同载明事项变化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加重,保险人可以根据被保险人书面告知的情况要求增加
保费。如果双方不能够就增加保费达成一致,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
偿责任。
危险程度的减轻
如果合同载明事项变化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减轻,保险人可以降低保费。否则被保险人可以解除合
同。Multirisks Greenhouses 5 /8 Policy Wording V 2.0 – September .2007
1.6. 保险费
根据投保人在投保单中申报的保险金额计算。
投保人按年缴付保险费。
1.7. 赔付
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后应履行如下义务:
被保险人必须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事故发生后 2 日之内通知保险人,除非在分项保险中有特殊规定。
被保险人要向保险人说明:事故的性质、发生的原因及背景、已造成的和预计的后果、与事故有关联的
人的姓名、关联人的保险人和证人情况等。
超过该期限,则被保险人要负责承担额外的查勘和评估费用 ,则被保险人要负责承担额外的查勘和评估费用,并且有可能导致保险人拒绝赔偿或者减少 ,并且有可能导致保险人拒绝赔偿或者减少
赔偿金额。
接到通知后,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代表人应向保险人提供与事故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被保险人或被
保险人的代表人收到的信件、法院函件、第三方函件等)。
不正确申报:
投保人、被保险人对事故发生的性质、原因、背景和后果有故意不申报实情的,将会丧失对此事故的索
赔权。
投保人、被保险人对事故发生的性质、原因、背景和后果因过失不申报实情的,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
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
保险费。
1.8. 索赔时效
保险金的请求权利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不行使则自动失效。
1.9. 重复保险
如果同一事件由多张保单承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