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富网-保险频道

保险首页
保险知识 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

中国人保附加华夏游境内旅行疾病身故保险(2009版)

2015-03-05 13:13:3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中国人保附加华夏游境内旅行疾病身故保险(2009版)怎么样呢?

  中国人保附加华夏游境内旅行疾病身故保险(2009版)

  责任免除 原因除外

  被保险人因下列原因罹患疾病身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1)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2)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污染或辐射;

  (3)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4)既往病症及其并发症;

  (5)先天性疾病。

  期间除外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罹患疾病身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1)主险合同2.2.2期间除外中各款之情形;

  (2)被保险人为进行治疗或违背医嘱进行旅行期间。

  详细条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华夏游境内旅行疾病身故保险条款(2009版)

  1 总则

  1.1 合同构成

  本条款是《华夏游境内旅行意外伤害保险(2009版)》(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

  本附加险合同与主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合同无效,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

  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2 保障内容

  2.1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如被保险人在境内旅行期间罹患疾病,并自发病之日起三十天内因该疾病导致身故的,保险人按本附加险合同项下的保险金额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2. 责任免除

  2.2.1 原因除外

  被保险人因下列原因罹患疾病身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1)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2)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污染或辐射;

  (3)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4)既往病症(释义见4.1)及其并发症;

  (5)先天性疾病。

  2.2.2 期间除外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罹患疾病身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1)主险合同2.2.2期间除外中各款之情形;

  (2)被保险人为进行治疗或违背医嘱进行旅行期间。

  3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应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以下材料。保险金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以下材料的,应提供其它合法有效的材料。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保险金申请人补充提供。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材料,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该申请的真实性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保险单原件;

  (2)保险金申请人的户籍证明或者身份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4)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或验尸报告;

  (5)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6)被保险人境内旅行的机票或车船票;

  (7)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4 释义

  4.1 既往病症

  是指每次境内旅行前的三年内,被保险人的身体上已经出现或存在、可以或已经引致一正常而审慎的人寻求诊断、医疗护理或医药治疗的任何疾病、症状和体征。

  以上信息由南方财富网的小编为您提供,南方财富网的小编感谢您对南方财富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