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信诺附加畅游全球申根旅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2014-12-02 10:22:5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构行动延误或无
法进行者,我方及救援机构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13. 诉讼时效 受益人(见18.24)向我方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其
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见 18.25)发生之日起计算。
14. 保险金申请 一、在申领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索赔��请表》,并提供下列所有
证明和资料原件:
(1)保险合同;
(2)被保险人及受益人的身份证明;
(3)被保险人外出旅行的证明资料;
(4)完整的门、急诊病历;
(5)申请人能够提供的与本项保险金申领有关的诊疗资料及其他证明、
报告和文件。
二、申领保险金时其他注意事项
委托他人申领保险金时,受托人必须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人
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继承人必须提供可证明其合法继承权的相
关权利文件。
受益人或继承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由其合法监护人代 其申请领取保险金,该监护人必须提供受益人或继承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 行为能力人的证明,以及该监护人具有合法监护权的证明。
以上证明或资料不完整的,我方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
证明和资料。
15. 保险金给付 我方收到索赔申请和有关证明、资料后,将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 或者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方将在调查核实后 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方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日内,
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我方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
此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方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
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方在收到索赔申请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对给付保险金 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方最 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保险金以人民币按医疗费用账单所载日期当天的汇率进行支付,不含利
息。
16. 其它核定结果 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我方提 出索赔申请的,我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您方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我方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 任。
保险事故发生后,您方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 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我方对虚报的部分不 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您方或者受益人有以上规定行为之一,致使我方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 用的,应当在收到我方相关通知后之日起 30 日内向我方退回或者赔偿。
第七章 其他规定
17. 受益人 除另有指定外,本合同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18. 释义 在本合同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特定的含义:
18.1 公司、我方 指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8.2 您方 指保险单上所显示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18.3 保险利益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
亲属; 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18.4 境外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18.5 旅行 指被保险人以观光、游览、探亲、商务洽谈或学习培训为目的离开中国
原居住地的行为。
18.6 意外伤害 指意外事故(见18.26)对被保险人身体的任何部位所造成的伤害,这 些伤害是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由于外部性的、猛烈的和显而易见的手段所造成 的,而且其发生不是由于疾病(包括潜在的疾病和机能障碍)所导致,也不 是出于当事人的本意。
18.7 突发急性病 指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前未曾接受治疗及诊断且在旅行途中突
然发病必须立即在医院(见 18.27)接受治疗方能避免损害身体健康的疾病。
18.8 救援机构 指我方载明于保险单上的救援机构。
18.9 医生 指在执业所在地合法注册并具有医师执照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人本人 或其家庭成员是医生的情况,也不包括任何与被保险人具有商业联系的医 生。
18.10 门诊费用 包括会诊费、化验费、X 光费及药费,但不含超声波检查、计算机断层 扫描(CT)和核磁共振(MRI)费用。
18.11 免赔额 指本合同约定的,我方不符负赔偿责任的、由被保险人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