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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意天天智尊理财投资连结保险

2014-08-20 15:34:0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当签署本合同的签收回执。

 

1.5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的次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仔细阅读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犹豫期结束前解除本合同,我们将根据您对首次投资时间的选择,按如下方式处理:

(1)如果您选择犹豫期结束后的下一个计价日进行投资的我们将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支付的保险费

(2)如果您选择在本合同生效日的下一个计价日进行投资的,我们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将向您退还本合同的保单投资账户价值,以及我们所收取的初始费用、保险单管理费、风险保险费和投资账户买卖差价。其中本合同的保单投资账户价值按我们收到完整有效的犹豫期退保申请后的下一个计价日的理财账户单位卖出价格计算。

如果您在投保时未进行首次投资时间的选择,我们在犹豫期结束后的下一个计价日将首期保险费的可投资部分转入理财账户。

解除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您书面申请解除合同之日起,本合同即被解除,我们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不承担保险责任。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自合同生效日的次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满8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24时止,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2.2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2.2.1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返还保单投资账户价值,其中,保单投资账户价值根据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后下一个计价日的理财账户单位卖出价格计算;同时按如下方式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随即终止:

1)若被保险人在满61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或之前身故,我们将按以下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100%×(被保险人身故当日的保单投资账户价值-被保险人身故前一年内所有的追加保险费)

2)若被保险人在满61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之后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身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以此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而身故,我们将按以下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20%×被保险人身故当日的保单投资账户价值。

我们对身故保险金的赔付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制。

 

2.2.2

全残保险金及全残津贴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发生全残,且被保险人在被首次确认为全残当日已满2周岁,我们将向被保险人返还保单投资账户价值,其中,保单投资账户价值根据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当日的下一个计价日的理财账户单位卖出价格计算;同时,若被保险人在满61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或之前被首次确认为全残,我们将按以下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和全残津贴:

1)全残保险金=100% ×(被保险人被首次确认为全残当日的保单投资账户价值- 被保险人首次被确认全残当日前一年内所有的追加保险费);

我们对全残保险金的赔付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

2)我们将自被保险人被首次确认为全残当日起,每月向被保险人给付全残津贴,直至给付满10年或被保险人身故(以较早者为准)。其中,每月全残津贴按以下方式确定:全残津贴=1% ×(被保险人被首次确认为全残当日的保单投资账户价值- 被保险人首次被确认全残当日前一年内所有的追加保险费)。并且,我们每月给付的全残津贴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

在我们履行全残津贴保险责任完毕之后,本合同效力随即终止。

 

我们只承担2.2.12.2.2两项保险责任中的一项。

 

2.2.3

满期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我们按100%的保单投资账户价值向被保险人给付满期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其中保单投资账户价值按照保险期间届满后下一个计价日的理财账户单位卖出价格计算。

 

2.3

责任免除

 

 

2.3.1

身故保险金责任免除

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除以上约定的除外责任,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在满61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之后身故的,我们也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8)被保险人未经医师处方注射、吸食、服用毒品或处方药品;

9)被保险人因精神疾病导致的意外;

10)细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或寄生虫感染,但因意外伤害所致的伤口发生感染者不在此限;

11)被保险人以职业运动员身份参加的运动;或参与可获得报酬的运动;或者参加以下项目的竞赛、表演或专业训练:赛马、马术、马球、机动车、自行车、赛艇、滑板、冲浪、滑水、跳水、潜水、跳高滑雪、雪橇、滑冰、冰球、拳击、武术、摔跤;或参加攀岩、攀登海拔3500米以上独立山峰、滑翔翼、气球驾驶、跳伞、空中飞行(不包括以乘客身份乘坐作为公共交通工具的民航班机)、蹦极跳;或参加洞穴、极地、沙漠、火山、冰川等探险和考察。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返还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下一个计价日的保单投资账户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返还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下一个计价日的保单投资账户价值。

 

2.3.2

全残保险金及全残津贴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杀、自残,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未经医师处方注射、吸食、服用毒品或处方药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及精神疾病;

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9)被保险人以职业运动员身份参加的运动;或参与可获得报酬的运动;或者参加以下项目的竞赛、表演或专业训练:赛马、马术、马球、机动车���自行车、赛艇、滑板、冲浪、滑水、跳水、潜水、跳高滑雪、雪橇、滑冰、冰球、拳击、武术、摔跤;或参加攀岩、攀登海拔3500米以上独立山峰、滑翔翼、气球驾驶、跳伞、空中飞行(不包括以乘客身份乘坐作为公共交通工具的民航班机)、蹦极跳;或参加洞穴、极地、沙漠、火山、冰川等探险和考察。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返还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下一个计价日的保单投资账户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返还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下一个计价日的保单投资账户价值。

 

3

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