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附加高中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
2014-10-30 10:34:0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驶证(见8.6)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您已交足两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净额(见8.7)。
发生上述其它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向您或其他权利人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净额,本附加合同终止。
三。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3.1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高中教育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您或被保险人可以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您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您或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只能于保险事故发生之前,且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本公司收到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书面申请后,应当及时在保险单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2 保险金的申请
1、高中教育金
高中教育金受益人申请领取高中教育金时,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 保险合同;
(2) 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被保险人的生存证明。
高中教育金留存于本公司高中教育金累积账户,并按本公司确定的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储存生息,在本附加合同终止或高中教育金受益人申请时给付。若被保险人身故,则高中教育金累积账户余额将支付给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2、身故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时,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 保险合同;
(2) 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4)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文件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本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3、如委托他人代为申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3 保险金的给付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五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本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3.4 欠款的扣除
本公司给付各项保险金、派发红利、返还现金价值或保险费时,如本附加合同有借款、欠交保险费、,则本公司扣除未清偿的保险单借款及应付利息(见8.9)、欠交的保险费后给付。
四。保险单红利
4.1 保险单红利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且被保险人未开始领取高中教育金之前,本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见8.9)末对该会计年度的分红保险业务进行核算,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附加合同有可分配盈余,本公司将进行红利分配。红利派发日为保险单周年日。本公司于每个会计年度分红方案公布之后的保险单周年日向保单持有人寄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