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未来有数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
2014-10-29 09:34:1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必须提供有合法继承权的 相关证明文件。
如何申请理赔 2.9 申领身故保险金时,应向我们提供下列文件:
(1) 理赔申请书; (2) 保险合同;
(3) 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户籍注销证明; (4) 保险金受益人的户籍证明、身份证明文件;
(5)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 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或验尸证明;
(6) 您、受益人与其他权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 失程度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7)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继承时,必须提供有合法继承权的相关证明文 件;
(8) 意外事故证明(申请意外身故保险金时)。
我们将在收到您、受益人或其他权利人提供的与保险事故相关的完整的索赔资料后, 及时作出核定。如情形复杂,我们将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我们会在核定后及时通 知您、受益人或其他权利人。但对于事故性质、损失程度等不明确以及在保险事故 发生后您、受益人或其他权利人未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通知我们的情况除外。
3分红利益
现金红利3.1您的主合
同在有效期内可享有现金分红。我们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 状况确定现金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有现金红利分配,我们将于本合同的保单周年 日派发给您,并会每年向您寄送一份红利通知书,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您可 选择以下方式之一领取现金红利:
(1) 储存生息:红利留存在我们公司,每年按照现金红利储存生息利率(见 6 名词释义)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
(2) 抵缴保险费:红利留存在我们公司,用于抵缴保险费,如果有余额将按 储存生息的办法处理。
如果您在投保时没有选���红利领取的方式,我们将按储存生息方式办理。无论您 选择的是何种领取方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均可随时申请领取现金红利。
如果您终止本合同或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不派发当年度的现金红利。在我们给 付身故保险金、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或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若有留存在 我们公司的现金红利及利息,将一并给付。
特别红利 3.2 若保险期间届满且被保险人仍然生存,我们将额外一次性向您给付特别红利(见
6名词释义)。
4您对本合同拥有的权益和义务
您 缴 纳 保 险 费4.1主合同的缴费方式和缴费期限
的义务
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上载明。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缴纳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当在每个保险费应缴日(见 6名 词释义)前缴纳当期应缴纳的保险费。
保险单借款 4.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您的保险合同累积有现金价值,您可以向我们申请借款。 借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且借款应在下一保单周年日前偿还,累计借款本息金额 最高不得超过主合同当时现金价值的80%(因垫缴到期保险费时不受此限)。如 果逾期未偿还,则该项未偿还利息将在保单周年日加算到原借款金额中计算利 息。
如果您尚未清偿的保险单借款及利息(见 6名词释义)超过或等于主合同的现金 价值,本合同效力中止。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您也不享有 任何红利分配的权益。
保险费的垫缴 4.3 您可以选择该项利益,如果您超过宽限期仍未缴付本合同保险费,而您的主合同 当时的现金价值扣除您尚未清偿的保险单借款本息之后的余额,足以垫缴到期保 险费的(含附加合同),我们将按第 4.2 条保险单借款的方式自动借款给您,为 您垫缴该期保险费。垫缴期内,本合同仍然有效。
欠款的偿还 4.4 我们在给付各项保险金或办理终止保险合同、复效时,如您有欠缴的保险费或保 险单借款未还清,所有的欠款和利息均需先行归还我们或由我们在给付款中扣 除。
宽限期 4.5 如果您超过保险费应缴日仍未缴付保险费,从保险费应缴日的次日起60日为我们 给予您的宽限期。
宽限期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我们仍根据本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但会先扣除 未归还款项(见 6 名词释义)。宽限期届满,您仍未缴纳保险费的,则本合同自 宽限期结束当日 24时起效力中止。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您也不享有任何红利分配的权益。
合 同 效 力 的 恢 复
4.6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 2年内,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您应填写复效申请书,我 们会要求您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我们 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做出是否同意复效的决定。
经双方达成复效协议,且您补缴未归还款项的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