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财富成长三号两全保险(分红型)
2014-10-11 11:29:4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故,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3×基本保险金额
×身故所在保单年度数÷交费期限。
2、如果被保险人于交费期满后因公共交通意外伤害身故,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3×基本保险金额。
四、私家车意外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私家车7期间发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 的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天内,被保险人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我们按以下方式给付私 家车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1、如果被保险人于交费期满前因私家车意外伤害身故,私家车意外身故保险金=3×基本保险金额×身 故所在保单年度数÷交费期限。
2、如果被保险人于交费期满后因私家车意外伤害身故,私家车意外身故保险金=3×基本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私家车期间,自被保险人进入私家车车厢至抵达该次驾驶或乘坐的目的地走出车
厢时止。
五、满期生存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期满日8当天零时仍生存,我们按本合同的 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上述保险责任中,一般身故保险金、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私家车意外身故保险金不重复给付。 在给付各类保险金时,关于红利的处理参见第五条“红利分配”。
第五条 红利分配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我们将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
分配方案。如果确定有红利分配,我们将进行红利分配。 本合同的红利分配包括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
一、年度红利 年度红利的分配方式为增额红利方式,增额红利方式指的是增加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增额部分也
参加以后各年度的红利计算。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我们将于每个保险单周年日根据所确定的红利分配方案增加本合
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红利应分日是保险单周年日,而红利的实际分配日将可能因年度会计核算、审计或相 关法律的规定、保险监管的要求而迟于保险单周年日。
我们将每年至少向保单持有人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 二、终了红利
终了红利将在本合同终止时以现金方式给付您。 终了红利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发放:
1. 满期生存红利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期满日的当天零时仍然生存,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满期
核算,如果确定有满期生存红利分配,将以现金方式给付。
2. 体恤金红利 被保险人身故后,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如果确定有体恤金红利分配,
将以现金方式给付。
3. 特别红利 因上述两项以外的其它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时,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
算,如果确定有特别红利分配,将以现金方式给付。
第六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9
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10;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11,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12,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13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 2 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
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14。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七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 15 年。
第三部分 如何交纳保险费
第八条 保险费的交纳 本合同保险费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限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 本合同保险费的交费方式为分期交纳保险费,您在交纳了首期保险费后,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在每个保
险费到期日15交纳余下各期的保险费。 本合同保险费的交费期限为 5年。
第九条 宽限期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您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