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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金镶玉B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2014-09-24 11:21:4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承担第3.1条约定的保险责任。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第一级残疾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6.如实告知及年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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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我们会向您明确说明本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我们责任的条款,我们在订立本合同时会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您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我们会就您、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

  您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

  我们通知解除本合同时,若您因身故、住所不明或其他原因致使通知不能送达的,则我们可以将该项通知传达被保险人或受益人。

  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我们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我们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6.2 年龄的计算及错误的处理

  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您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及性别在投保单上填明,若发生错误,则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年龄限制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并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二)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我们有权要求您办理变更。

  6.3 我们解除权的限制(不可抗辩、禁反言)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我们不得依照第6.1条、第6.2条解除本合同:

  (一)自我们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解除权的;

  (二)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

  (三)订立本合同时,我们已经知道您有未如实告知情况,或已知道被保险人的年龄或性别不真实的。

  7.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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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 保险费的交付

  您应一次性交付本合同的保险费。我们将签发发票作为交费凭证。

  8.保险金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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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 保险事故的通知

  您或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通知我们。

  如果您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或不可抗力[23]导致的延误除外。若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在规定的十日内通知我们,应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十日内通知我们。

  8.2保险金的申请

  申请人申请保险金时,应提供8.3条约定的一般证明文件资料和8.4、8.5、8.6条约定的特别证明文件资料。

  如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文件资料不齐全的,我们将一次性通知补齐。

  8.3 一般证明文件资料

  申请保险金时,应提供下列一般证明文件资料: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保险合同;

  (3)申请人的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若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则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5)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6)保险金如转变为被保险人遗产时,申请人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8.4 申请身故保险金特别证明文件资料

  申请身故保险金时,除提供一般证明文件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特别证明文件资料:

  (1)医院[24]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诊断书或验尸证明书;

  (2)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3)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4)若被保险人遗体已火化的,应提供遗体火化证明。

  8.5 申请第一级残疾保险金特别证明文件资料

  申请第一级残疾保险金时,除提供一般证明文件资料外,还应提供医院出具的残疾诊断鉴定书。

我们可以委托相关鉴定机构对被保险人的身体予以检验,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