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安标准浪漫金秋养老金累积式分红保险(C款)
2014-09-24 08:37:4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我们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将退还保险费。
前项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我们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 日不行使而消灭。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 年的,我们不得解除本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我们在本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我们不得解除本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 本合同项下的保障和利益
2.1. 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为年交基本保险费数额的20 倍, 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2.2. 我们提供的保障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如果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生存保险金领取日,被保险人可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领取本合同项下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如果被保险人在第一个保单年度内身故,我们将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如果您已交纳的保险费大于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我们还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返还上述两项金额的差额部分,本合同终止。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三、如果被保险人在第一个保单年度后身故,我们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返还下述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本合同终止:
① 您已经缴纳的保险费总额;
② 我们收到被保险人身故通知书时的合同保险单账户价值与终了红利之和。
2.3. 生存保险金领取日
您应在投保时选择被保险人年满50、55、60 或65 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领取本合同约定的生存保险金。
2.4. 生存保险金领取方式选择权
您应在投保时选择下述生存保险金的领取方式中的一种。您可以在生存保险金领取日1 年前申请变更生存保险金的领取方式并经我们同意。
一、一次性领取:我们将生存保险金领取日当日的保险单账户价值与终了红利之和作为生存保险金一次性给付,同时本合同终止。
二、年金领取:被保险人于申领时从我们提供的年金领取方式中选择一种(该年金领取方式一旦选定,不得变更),我们将生存保险金领取日当日的保险单账户价值与终了红利之和,按被保险人选择的方式及当时该方式对应的转换费率,转换成按年或月分期领取生存保险金。首期年金的领取日为生存保险金领取日,其后每期年金的领取日为首期年金领取日的每年(年领时)或每月(月领时)的对应日。选择年金领取的保险单账户将不再通过分红投资账户管理,同时不参与红利分配。
三、保留账户分期领取:如果生存保险金领取日当日的保险单账户价值与终了红利之和超过人民币30000 元,被保险人可以申请将该保险单账户转换为保留账户,将生存保险金领取日当日的保险单账户价值与终了红利之和按照当日的账户单位价格一次性转换为新的投资单位,继续通过分红投资账户进行管理并参与红利分配,同时被保险人每年领取一次固定金额。首期保留账户领取的领取日为生存保险金领取日,其后每期的领取日为首期领取日每年的对应日。保留账户将继续按照生存保险金领取日前的方式和标准收取保险单管理费和资产管理费。
被保险人可以从以下列表中选择领取次数及领取比例,领取次数及领取比例一旦选定不得变更。
保留账户领取次数(年领)可选择的领取比例
55%,10%,20%
105%,10%
205%
1.被保险人每年领取的固定金额为生存保险金领取日的保险单账户价值与终了红利之和乘以被保险人选择的领取比例。在计算固定金额的同时,我们要从保留账户中扣除与固定金额相对应的账户单位数。
最后一次固定金额领取后,如果保留账户还有剩余的保险单账户价值及终了红利,我们将一次性给付,本合同终止。
2.如果在选定的领取次数全部领取前被保险人身故,则我们将收到被保险人死亡通知之日尚未领取的保险单账户价值与终了红利之和一次性给付给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本合同终止。如果在选定的领取次数全部领取前被保险人要求结束保留账户领取,则我们按本保险条款第3.12款中的有关规定计算保险单现金价值并一次性给付给被保险人,本合同终止。
2.5. 我们不承担的责任
因下列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