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安标准领创未来团体累积式分红保险
2014-09-23 11:32:0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告知。
您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即使本合同解除前发生保险事故,我们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我们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将退还保险费。
前项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我们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 日不行使而消灭。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 年的,我们不得解除本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我们在本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我们不得解除本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中享有的保障和利益
2.1. 我们提供的保障
在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金给付责任:
一、退休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法定退休年龄,在其退休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该被保险人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领取退休金:
1. 一次性领取:我们按照其退休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个人账户价值与终了红利之和一次性给付退休金,同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 分期领取:被保险人可以选择领取时我们提供的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条款确定的分期领取方式领取退休金。我们将退休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个人账户价值与终了红利之和,按被保险人选择的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条款所规定的领取方式及领取时该领取方式对应的转换标准,分期支付给该被保险人,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我们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提前退休的,该被保险人可以在按照国家规定办妥提前退休手续后向我们申请领取退休金,我们将按照收到该被保险人申请当日的个人账户价值与终了红利之和给付退休金,被保险人可以选择以上两种领取方式之一。
二、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退休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之前身故,我们按下列二者之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1. 该被保险人死亡之日的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价值与终了红利之和;
2. 您已为该被保险人交付的全部保险费。
2.2. 我们不承担的责任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或故意造成疾病;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服用或注射毒品及管制药物;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2 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 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武装叛乱或恐怖活动;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被保险人因上述任何情形之一而身故的,本合同都于该被保险人死亡之日对该被保险人效力终止。我们按本保险条款3.3 的规定进行处理,于该日计算应退还的保险单现金价值。
2.3. 保险金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一、您或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的,可以确定每人的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均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您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上述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我们。您和被保险人填写并向我们提交变更申请书后,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方能生效。
您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或其监护人书面同意,但您不得指定被保险人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二、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身故保险金之外的其他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三、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向被保险人的此项遗产的继承人依法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1. 没有指定受益人的,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 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 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2.4. 如何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