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B款)
2014-09-23 09:37:1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在申请养老年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投保人证明及保险合同或其他保险凭证;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被保险人合法的退休证明。
在申请身故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投保人证明及保险合同或其他保险凭证;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 人的死亡证明;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在申请全残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投保人证明及保险合同或其他保险凭证;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本公司认可的医院(见7.10)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在申请离职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投保人证明及保险合同或其他保险凭证;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投保人出具的被保险人离职证明;
(4)投保人出具的有关个人账户单位交费部分归属条件和比例的书面证明。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本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 资料。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及时作出核定; 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 付保险金义务。 本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 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
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给付保险金 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本公司最终 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5.5 诉讼时效 受益人向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5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6 投保人需要关注的其他事项
6.1 明确说明 与如实告 知
6.2 本公司合 同解除权 的限制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本公司责任的条款,本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 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 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 生效力。 本公司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 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或取消相关被保 险人资格。 若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或取消相关被保险人资格前 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若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 于本合同解除或取消相关被保险人资格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 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本条款6.1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规定的合同解除权在以下情形下不得行使,发生保 险事故的,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1)本公司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
(2)自本公司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 日的;
(3)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的。
6.3 权益归属 被保险人所交保险费及其产生的保证收益和红利由被保险人所有。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所交保险费及其产生的保证收益和红利的归属由投 保人确定。
6.4 年龄错误 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在投保单 上填明,若发生错误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1)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受益人实领养老年金高于应领养老 年金的,本公司有权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