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福利补充养老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
2014-09-19 10:20:1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份证明;(3)被保险人合法的退休证明;(4)申请人所能提供的证明被保险人仍然生存的其他材料。
4、若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保险金,受委托人还应提供申请人亲笔签字的理赔授权委托书、受委 托人的法定有效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5、以上保险金申请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本公司将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但出现不可预知的新情况除外。
第十五条 保险金给付
1、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 5 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 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本公司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 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本合同对给 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本公司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2、本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 损失。
3、本公司依照前款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被保 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4、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 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 相应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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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福利补充养老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第十六条 法院宣告死亡的处理
1、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失踪,而且被法院宣告死亡,本公司以判决书宣 告之日为准,按本合同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2、如果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没有死亡,受益人或者其他领取保险金的人应于 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0日内,向本公司退还已收取的保险金。
第十七条 诉讼时效
申请人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5 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
算。
第十八条 被保险人变动
1、投保人因在职人员变动而增加本合同被保险人的,应书面通知本公司。自本公司审核同意并收取 相应保险费后,该被保险人加入本保险,加入本保险的具体时间将在本合同批单上载明。
2、投保人因被保险人离职或其他原因而减少本合同被保险人的,应书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自接到 书面通知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本公司退还该被保险人的现金价值。
3、本合同的被保险人人数少于5人, 或低于满足参保条件人数的75%时,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并 退还现金价值。
第十九条 年龄性别错误
1、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
2、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法定有效身份证明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和性别在投保书上填 明,如果发生错误应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投保年龄限制的,本公 司有权解除该被保险人的参保资格,并向投保人退还该被保险人的现金价值。对解除该被保险人的参保资 格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本公司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本条款“第十条本公司合同解 除权的限制”的规定。
(2)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 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若已经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 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3)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 应当将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给投保人。
(4)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每年分配的保单红利与实际不符的,本公司将根 据被保险人的实际年龄或性别进行调整。
第二十条 地址变更
投保人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按本合同注 明的最后地址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送达投保人。
第二十一条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本公司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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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公司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