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方正人寿丰盛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
2014-09-19 09:59:4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以支付,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如果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生还,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应于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三十日内退还 我们已支付的身故保险金。
第十三条 诉讼时效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或申请豁免保险费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 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四部分 红利
第十四条 红利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有权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的盈利分配。在符合保险监督管理机 关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由我们根据上一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状况决定该年度的红利金额, 并分配给您。
我们在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分发红利。分发红利当时,本合同必须有效,并且没有任何未偿 还欠款释义31,方可领取红利。红利分配金额具有不确定性,我们将在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向您 寄发有关红利状况的书面说明。
红利领取方式由您在投保单上选择下列任何一种:
一、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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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本公司。我们根据红利累积利率 并且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红利不计息。在本合同效力终止时,我们将一并给付留存在本公司的 红利本息。
三、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到期保险费。如果有余额,将按我们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生 息,直至下一交费日。在交费期满后,如果您没有书面通知我们重新选择红利领取方式,红 利领取方式将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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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购买交清增额保险:根据被保险人当时的年龄,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的保险费,购买交 清增额保险。以红利购买交清增额保险后,基本保险金额将相应增加,保险责任与变更前相 同,增加部分将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的盈利分配。(本方式不适用于次标准体释义33)。
如果您在投保单上没有选定红利领取方式,我们将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您可以申请变更红 利领取方式,此变更申请的效力将于申请变更后的下一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开始生效。
第五部分 如何交纳保险费
第十五条 保险费的交纳
本合同的交费方式为分期支付保险费。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请按保险单或保险合同批注上 所约定的交费方式和日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第十六条 宽限期
如果您选择分期支付保险费,首期后的分期保险费应该按照保险单或批注上所约定的交费方 式和日期交付。如果您没有按时交付保险费,自到期日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 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仍承担保险责任,但将从所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您欠交的保险费。
第六部分 现金价值权益
第十七条 现金价值
我们会在保险单或批注上载明本合同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现金价值可能因为其他条款的 约定发生变更。如果您需要了解保单年度内的现金价值,可向我们查询。
第十八条 保单贷款
在本合同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您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我们申请保单贷款。每次保单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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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金额,以本合同当时所具有的现金价值净额 的百分之七十为限。我们每年将确定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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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利率释义35释义 36。
,用于计算保单贷款的累积利息
保单贷款后,如果本合同具有的现金价值净额为零,本合同效力即告中止。
保单贷款的期限应符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相关规定的要求。
第十九条 保险费的自动垫交
如果您在宽限期内没有交纳到期应交的保险费,并且在宽限期届满前没有做任何反对的书面 声明,我们将自本合同宽限期开始时进行保险费自动垫交,自动垫交的保险费以本合同当时 所具有的现金价值净额(包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净额)为限。
一、如果自动垫交的保险费大于当期应交保险费,我们将垫交当期应交的保险费,使本合同 继续有效;
二、如果自动垫交的保险费小于当期应交保险费,我们将按当时的可垫交保费垫交,并与当 期应交保险费的比例折算成承保期间,使本合同继续有效。承保期间届满后本合同的效力中 止。
我们每年将确定两次利率,用于计算自动垫交保险费的累积利息。
本合同如果有附加合同,保险费的自动垫交包括附加合同到期应交的保险费。
第二十条 合同效力的中止
如果您选择“中止合同”作为保险费过期未付选择,并且没有在宽限期内交纳到期应交的保 险费,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
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