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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富利补充养老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

2014-09-19 09:02:0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百年富利补充养老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怎么样?

  百年富利补充养老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

  适用年龄:18周岁至55周岁

  产品险种:养老保险

  意外保障 红利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基本保额给付身故 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等待期指本合同生效后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一段期间,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并在 保险合同上载明。等待期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开始起算,合同生效后投保的被保险人的等待期自该被保险 人加入本保险之日的零时开始起算。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因疾病导致的身故或全残,本公司不承担保任,但无息退还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费,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本合同的等待期为 90 日。

  二、养老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养老保险金领取年龄的保单周年日,本公司按照投保时约定的领取方式给付养 老保险金:

  (1)选择一次性领取的,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当时的基本保额,一次性给付养老保险金,本合同及 其附加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选择按年领取的,若被保险人仍然生存,则本公司每年按约定金额给付养老保险金,给付期限 为 20 年(即20 次),给付期满后,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约定 养老保险金领取年龄的保单周年日及以后身故或全残,且所领取养老保险金未满 20年(即未满 20 次)的, 则本公司按照领取不足 20 年(即未满 20 次)的部分一次性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 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其中,约定养老保险金年领取金额以基本保额为基数,按照《费率表》中 “年金转换系数表”计算。

  (3)选择按月领取的,若被保险人仍然生存,则本公司每月给付的养老保险金按约定年领养老保险 金的 8.45%确定(四舍五入至 0.01 元人民币)。若被保险人在约定养老保险金领取年龄的保单周年日及以后 身故或全残,且领取养老保险金未满 20 年(即未满240 次)的,则本公司按照领取不足 20 年(即未满240 次)的部分一次性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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