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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融创盈终身寿险(分红型)A款

2014-09-10 08:37:5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60 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

  如果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支付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

  y保单红利

  5.1红利分配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在每一会计年度末对该会计年度的分红保险业务进行核算,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按照中国保险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我们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进行分

  5.2红利领取方式配。

  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每年向您寄送红利通知书,告知红利分配情况。 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

  (1)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本公司,按我们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储存生息,在本合同终止或您申请时给付;

  (2)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交保险费,如果抵交后仍有余额,则 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但该余额不计利息。交费期满后,抵交保险费方式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如果您在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变更红利的领取方式。但需填写变更申请书并经我们

  审核同意。红利领取方式的变更不影响按原领取方式已分配的红利。

  z 现金价值权益

  6.1 现金价值 本合同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会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内的现金价值,您可以向我们咨询。

  6.2 保险费的自动垫交

  若您在投保时选择了或宽限期结束前书面同意了保险费的自动垫交,并且您在宽限期结束时仍未支付保险费,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净额(见10.11)足以垫交到期应交保险费的,我们将以现金价值净额自动垫交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的到期应交保险费,使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继续有效。

  若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净额不足以垫交一期保险费的,我们按当时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净额计算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可以继续有效 的天数。当现金价值净额为 0 时,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效力即行中止。

  我们为您垫交的保险费将按照本条款约定利率(见 10.12)以年复利方式计算并 收取利息。

  6.3 减额交清 如果您决定不再支付续期保险费,您可以向我们书面申请办理减额交清。办理减额交清后,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将会减少,而您不需要再为本合同支付保险费, 本合同继续有效。

  6.4 保单贷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我们同意,您可以凭保险单向我们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不 得超过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现金价值净额的 80%,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6 个 月。贷款本金及利息(按本条款约定利率计算)在贷款到期时一并归还。若您到期未能足额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则您所欠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将作为新的贷款本金计息。

  当未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加上其他各项欠款达到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现金价值时,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效力即行中止。

  { 如何恢复合同效力

  7.1效力中止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本合同不再参与红利分配,同时 累积生息的红利余额从合同中止日起停止计息。

  7.2效力恢复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 2 年内,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我们与您协商并达成协 议,在您补交保险费之日起,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 2 年您和我们未达成协议的,我们有权解除合同。我 们解除合同的,向您退还合同效力中止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 如何解除保险合同

  8.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如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

  (1)保险合同原件;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 起 30 日内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9.1 未还款项 我们在给付各项保险金、保单红利、退还现金价值或返还保险费时,如果您有欠交的保险费或其他未还清款项,我们会在扣除上述欠款及应付利息后给付。

  9.2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订立本合同时,我们应向您说明本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我们责任的条款,我们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 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